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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情况良好

发布时间: 10/20/2011 12:00:00 AM 浏览次数:3323

 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:
     为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监管,检查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情况,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,促进执业质量提高,省厅于5月中旬至8月下旬,组织开展了全省造价咨询执业质量检查。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    一、基本情况
    本次检查分为企业自查、市州检查、省厅抽查三个阶段,重点对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控制制度、计价依据模式、工程造价文件、业务操作程序、咨询成果文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检查。全省各地共检查、抽查企业352家(含分公司31家),工程造价咨询项目730个。78家受检企业检查结论为良好,261家受检企业检查结论为合格,13家受检企业检查结论为不合格,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。省厅抽查了13个市州24家企业共48个项目,其中市州已检查项目24个,新检查项目24个。对已检查项目的复查中,16个项目维持原等级,8个项目降低等级,新检查项目中良好9个,合格15个。
    从全省检查情况看,大多数企业能按照省厅关于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具体要求,结合08清单规范和《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(试行)》(鄂建[2009]111号)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进一步建立健全执业质量管理制度,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和资料档案归档等工作。各地住建部门对本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,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,十堰市、荆州市、随州市建委分管领导亲自担任组长,指导开展检查工作,召开检查工作动员会,明确检查具体要求,安排部署检查工作。武汉市还组织企业资料员进行培训,讲解咨询成果档案整理标准及注意事项,帮助企业做好迎检工作。在检查实施过程中,各地严格把握检查标准,帮助企业查找问题、总结经验、整改提高,十堰市在检查中坚持“一个明确、两个掌握、三个从严”,即:明确检查内容,掌握检查标准、掌握检查方法,查阅资料从严、指出问题从严、提出整改从严,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。从抽查情况看,武汉市、荆州市、孝感市、随州市等大多数市州检查标准掌握良好,检查评分恰当,但也有个别市州存在放宽标准的现象。
根据全省检查情况反映,近年来狠抓执业质量,规范执业行为的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一是企业执业质量普遍提高。大多数受检企业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健全,质量控制流程明晰,能较好的执行《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(试行)》(鄂建[2009]111号)的有关规定,企业执业质量稳步提升。352家受检企业中,339家企业执业质量符合行业标准,占受检企业总数的96.3%,较去年提高了3.3%;同时不合格企业数量明显下降,由2010年24家下降至今年13家,下降了45.8%。二是企业依法执业意识普遍增强。检查中未发现企业有出借、出卖、转让资格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业务等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9号)界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。三是企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。大多数受检企业在努力开拓市场扩大经营规模的同时,普遍加强了企业自身的软硬件建设,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,管理方式不断完善,经营场所和工作设备有了较大改善。四是企业经营状况明显改进。全省造价咨询企业2010年共完成咨询项目22430个,较2009年增加2413个,增长率为12.1%;完成项目咨询总造价2224.17亿元,较2009年增加969.76亿元,增长率为77.3%;项目审减额96.49亿元,较2009年增加19.17亿元,增长率为24.8%;行业咨询收入58141.4万元,较2009年增加6400万元,增长率为12.4%;136家企业年咨询收入超过100万元,较2009年增加24家,占受检企业总数的39%。截至目前,全省造价咨询企业经营状况良好,承接咨询项目数量、咨询项目体量、实现咨询收入等,均较去年同期有明显提高。
    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    (一)少数企业执业质量保障制度不健全,执业质量存在缺陷。少数受检企业仍存在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完善,制度制订粗糙简单,没有明晰的质量保障工作流程;项目实施过程中简化业务操作程序,未制定咨询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方案套用统一模式;三级审核落实不到位,流于形式,自审、校核、复核不到位;过程资料签章不全,缺少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甚至注册造价师(员)签章;技术操作上漏项或套项不准确、计费偏差;采用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中综合单价构成明显不合理,项目单价构成不一致,材料价格、取费程序和取费基数前后不一致等问题。
    (二)咨询报告内容过于简化,咨询成果文件存档不规范。少数企业咨询成果文件内容简单、编审依据表述不清,没有具体项目描述,没有对咨询结论中合同价款结算方式、竣工结算审核范围、主要材料价格的核定依据、审核过程中的纠纷问题等进行阐述;成果文件归档缺少招标文件、招标答疑、施工合同(补充协议)、结算方式调整会议纪要、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资料等重要资料。
    (三)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不到位。受检企业的咨询服务收费普遍低于我省现行收费标准的70%,咨询企业间低价竞争有愈演愈烈的趋势,部分规模小的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有因此下降的势头。
    三、下一步工作要求
    (一)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咨询企业的日常监管。要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技术规范,加强对企业市场行为、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,根据执业质量检查情况和本地实际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采取有效措施,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、考核,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。
    (二)各企业要加快自我完善进程。各企业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,认真查找原因,制订改进措施,完善执业质量管理制度,创新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机制;要进一步加强对执业人员的培养和管理,不断提高执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;要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,模范遵守各项行业管理规定,努力提升企业执业水平。
    (三)抓好检查后企业整改工作。各地住建部门要根据本次检查情况,对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督促期限整改,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厅。
    (四)切实维护好造价咨询市场的正常秩序。要认真抓好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和遏制低价竞争工作,对明显低于现行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承接业务的造价咨询企业,各地住建部门及造价监督管理机构要跟踪监督检查其执业质量,通过强化执业质量监管,保证和提升造价咨询质量,来坚决遏制低价—低质—低素质—再低价的势头。
     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良好企业名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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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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